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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辯論(2/5)

叶之遥讲起他的

吃完早餐填饱了肚,叶知心的脑袋终于从白茫茫一片恢復清晰的运转。

「的确,近亲繁容易拥有同一基因,有较的遗传风险,令后代表现有害的徵状,此一教训长年演化至今已变成基因刻在动的本能里,于是人类下意识避开近亲行为。加上韦斯特克效应的影响,不只人类,很多动也都会对近亲行为到生理嫌恶,而让人有所谓『禁忌』不可为的觉。」

她皱眉,想了想,决定什么都不说。

「嗯,想说下午去把我的行李箱和冬衣拿回来。」

因为被林晓青气得不轻,行李箱和冬衣都还丢在叶昱松家,看来今天又要去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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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我冬衣都还在爸爸家,昨天忘记拿回来了。」

,我昨天找不到你的冬衣,就让你穿我的衣服了。你的冬衣收在哪?」叶之遥故作漫不经心,目光却若有似无地一直黏在她上。

叶知心觉很有理,有被说服。有自己好像在参加系上辩论比赛的错觉,惯地提反问。

叶之遥听完陷了短暂的沉思,然后说:「我陪你一起去。」

**

那接下来呢?

看着她一噎、默不作声,他知她没有立刻反驳就代表一定程度的默许,偷偷微勾角,着声音再接再厉:

「但我们是有血缘关係的弟,这样是……」

「………」

「什么?」

的确,只要他们成为情侣,就是件很正常的事。既然两人互相喜,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

「但还是觉禁忌……」

她清清咙,「昨天晚上──」

「我喜你也说喜我,喜的人一起是很正常的事。」

「昨天?所以你昨天是去那了吗?」贴心的弟弟在这事情上比她还,从不说”回家”。

叶知心下意识地,她记得法律学界大多也支持废除「法」(刑法第230条),毕竟这条法律是近百年前科学还不发达的年代立下的,放在现代的环境已不大适用,而她向来支持法律是要与时俱、随时修改的。

「还记得我之前提议过的"情侣关係"吗?我不想被别人知是私生,在外面我们可以用情侣关係来掩护。现在我们的事跟情侣没什么两样了,只要我们顺理成章作实,这些事再自然正常不过,一都不奇怪。」

她觉得要好好说开,才能决定接下来要怎么跟他、以什么方式继续相

叶之遥太害怕又说什么炮友之类的话来气死他,知她吃不吃,决定厚着脸先发制人。

「所谓的,不过是以前的人类社会为了避免近亲相姦所订下的德标准。以前既无有效的避方法、也没有现代医学发达,为了不因近亲繁而生下不良基因的后代,才会订下这个守则,到了现代演变成了常识。但现在的环境跟以前已大不相同,只要不生小孩,弟间相本不会有任何问题。」



该来理一下她和弟弟的关係了。

「我也是第一次,互不相欠!」她不甘示弱。

「我是第一次。」语气楚楚可怜。

叶知心迫不及待先吃了起来。一会儿叶之遥来,拉椅坐在她旁边,她知到些微的清冷气。

一夜激情过去,在早晨太的照下,她的理智都回笼了。

「你不是说你有经验吗?」(请参照第叁章)

他们两人昨晚了。

你要对我负责。」像是等待许久,他睁大睛无辜地看着她,犹如一隻受委屈的狗狗。

她是学法律的,脑袋原本就比较有条理,非黑即白,容不得灰地带。

叶之遥决定以纯方面先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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