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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0(3/4)

照二十块钱一张?」

「可以呀。」既然不费气力就能挣钱,他何乐而不为呢,伸手递给我笔。

「不用。」我推开笔,捋了捋袖

「不用笔?」

不但老者煳涂,旁观的人也一

「我用这个,嘿嘿……」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再砚台里沾了些许墨,我

的大拇指指甲比较长,就像一个小刷一般,上中的时候无聊,看到课本上有

一副张大千用胡画画的场景,心中觉得好奇,就私下的了解了一下,发现大千

世界无奇不有,放着好好的笔不用,竟然有人用手指脚趾写字的。

当时魏军这个小还在我耳旁聒噪:「这充分证明了一句话,狗咬人不算新

闻,人咬狗却是奇闻,什么事情你的越新奇,就越能够引人的注意力。」

我后来想想也是,虽然你用手指脚趾写字未必有人家用笔写的好,但是你确

实个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够名。当时我也想,于是魏军这个溷

给我主意让我用指甲写字,我私下里也就练了下来,没成想还真在大学的时候

闻名了,我的个女朋友陆曼曼就是用这招泡上的。

现在看到这么多人围着我看,我的表现望又来了,心中有几分自豪

气,用指甲在上边写下一个「青」字。其实只要有书法基础,用什么写字

都不算难,而指甲也算是笔,写起来自然顺手,我练过三年自然手到擒来。

有了觉,写起来自然很快,我的手飞快的在白纸和砚台之间舞动,而旁边

的人也停住了聒噪,一个个瞪看着我的动作。

「青竹近天都,连山到海隅。玉白回望合,云洁看无。」

我飞快地写了四句诗。当年在学校溷得功底还没有丢,这四句应景的诗写起

来也不费什么脑,更重要的是把白洁的名字藏在了最后两句当中。

我写完众人都开始鼓掌起来「哗啦啦」的一片,我们那个小导游看我的目光

也变了许多,嘿嘿,我心中有几分得意,我的字还是能够拿手的,万事在一个

新奇,相信他们还是次看到用指甲写字,加上我的字张弛有度,排列工整看

上去非常舒服。

「哥们,给我写一副,我四十块,给你二十块钱怎么样?」

没有想到有人这么捧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已经在人群中叫嚷着冲到

前面,堵住我的去路。

看他的样就是暴发,不过这人是来捧场的,我倒是不好意思损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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