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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等罪』。
又例如,假設這60天內,瑠璃若被實質禁止離開,也可能會犯『逮捕?監禁罪』。
前面提到「在下述前提下可能合法」是法律上的結論,但因為健吾『實際握有瑠璃父親的債務』,故事上也有『瑠璃父親被威脅』的事實,因此即使60天的過程中,瑠璃每次都真心且表示同意,即使60天內沒有實質監禁瑠璃,在實務上,健吾仍然有很
可能會被判定有實質支
結果,法律系統很可能會認為這造成瑠璃無法表現拒絕、被迫表現同意。
所以會變成『瑠璃說不要,而健吾確實沒有強迫,說不
就真不
』前提下時,才勉強可能讓這個提案是合法的,但這本
就和瑠璃的意見相衝突。而『雙方同意下
,甚至瑠璃真心喜歡
而同意』的情境下,健吾仍然實務上很可能會被判犯罪。
因此,健吾判斷這樣風險太大而拒絕,完全是有
理的。
反而是健吾的提案相對安全很多:
1. 他只提整理狗窩,不指定細節,全
由瑠璃決定。這個勞務目標是合法、且合理可以達成的,而且不會因為債主指定困難手段,因而讓瑠璃被為難、無法償還債務。
2. 瑠璃可以自己選擇來的時間 。
3. 要求瑠璃維持本來的生活,甚至有維持的考
標準是考上大學。
4. 同時暫停繼續生利息,降低健吾對父女的實質脅迫
。
5. 如果有
,是由瑠璃提
而不是健吾提
。
看起來健吾好像很好,但他只是降低風險。這種劇情在很多A片都有,但實務上真的暴力組織的幹
,是不太可能答應這種提案的,至少在近代日本是這樣,一個不小心組織的其他債務,都會被跟著調查而炸裂。
瑠璃啊,妳可要小心了,這個人不簡單啊。
後面會不會
現
劇情,既然設定都是18禁了,對,之後會有。但先跟大家說明,本作不會成為戀愛劇,這個不是愛上霸
總裁的故事。
三、債務不合法,鈴木家可以不認嗎?
前面只有提『瑠璃與健吾的提案本
合不合法』,但是不代表『債務本
是否合法』。
第一點,先看利息,日本《利息制限法》的民事利率上限,依本金/年利率上限的規定是:
未滿10萬日圓 :20%
10萬以上、未滿100萬:18%
100萬以上:15%
所以,以鈴木家的情況來說,如果本金是借1000萬,利息卻在一兩年內滾到2000萬,那很可能就是違法利息。而且法律規定,不會因為改稱手續費、調查費、禮金......等等名目,就不當成利息計算。
然而,這規定只算『超額的利息不合法』,假設本金合法、且利息合法範圍內有500萬,那500萬仍然是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