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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許吧,難
你不是嗎?」那人湊近他,「你幹過多少人?你親過多少嘴?你記得他們的名字嗎?」
「你一直知
我是誰?」
典諺這才想起來,那時候他曾在拒絕信回了封辱罵信,內容極其羞辱,他以為對方只是個冷血的審稿機
,沒想到……
「從你第一晚說你怕曝光開始,我就知
,你不是在演——你是真的不知
自己要什麼。」
「你接近我,是為了報復?」
典諺盯著那行字,忽然崩潰似地笑了。
「你……偷偷記錄我?」
「因為我愛你。」那人說得極輕,輕得不像告白,更像哀求。
「從今晚開始,我不會再叫你匿名。」
那人慢慢地說
一個名字。
「不是。」那人聲音低下來,「是因為那時我看見一個破爛又渴望被記住的人,而我……剛好是寫字的。」
典諺忽然抓起筆記本,狠狠往地上摔,紙頁散開,裡頭有他在
時呢喃過的話、有他打完手槍後的訊息草稿、有他說給阿衡的話、卻傾吐給這男人的耳語。
「你到底是誰?」典諺心底生
一絲不安。
「你要的從來不是
愛,你要的是觀眾。」
那晚典諺沒有離開。
而這份允許,本
就足夠危險。
那是一本平裝的活頁筆記,翻開第一頁寫著《匿名之吻》。
「為什麼?」
「閉嘴——」
「我要你記得我。」
「你變態。」典諺說,聲音乾啞。
「不。」那人看著他,
裡沒有惡意,只有一種赤
的痴狂:「我記得你每一次
息的節奏,我只是在寫一
你自己不知
的小說。」
他留在那裡,像一頭終於不再逃的野獸,他抱著對方,用額頭貼住他的,說:「好,現在……你有名字了。」
那男人爬起來撿起一本散頁,翻到一頁遞給他:「你看這句,你曾說:我不怕被看光,我怕被看懂。」
他沒說那是不是愛,只是允許他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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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話像刀一樣割進他
。
「你到底要什麼?」
裡面密密麻麻,全是文字、段落、對話紀錄——全是他們的對話,甚至連典諺自己都忘了的細節,那人全都敲成鉛字,整齊地用活頁紙列印
來,隨時可以新增。
「什麼?」
那名字是典諺曾經心血來
投稿過的一本網誌的編輯——那篇文從沒刊
,卻曾收到一封拒絕信,語氣冷淡但句句見血。